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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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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次会议222号建议

答复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信丰县代表团刘东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为主办单位,我局为协办单位。结合我局职能,相关内容回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等,积极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产业支撑。目前,全市已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江西省A级乡村旅游点74家

接下来,我局将更加重视乡村文化、生态资源的开发,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一是围绕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合一”融合打造的工作思路,重点实施试点县(市、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县(市、区)统筹使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全市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对试点(乡、镇)和重点村按不低于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是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送电影、送戏、自办文体活动);争取省文旅厅支持,组织我市更多的基层文化工作者、志愿者参加省级专业培训,扶持民间艺术团体,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素质。鼓励县(市、区)、乡镇积极申报下批全国、全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擦亮赣南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三是推进乡村非遗传承。建设一批乡村非遗传习所和展示馆,继续为传承人搭建传承平台,推进传习所和展示馆建设,组织开展各具特色非遗活态传承传播活动。开展市级非遗小镇申报工作。启动市级非遗小镇申报工作,促进非遗的整体性保护,推动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影响力的非遗小镇。

四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乡村旅游龙头产品,加强品牌创建指导,推进一批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及特色民宿等品牌建设,以创促建,推动乡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要素配套。鼓励各地整合乡村旅游优质资源,突出乡村旅游文化特色,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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