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
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
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我
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及其重要活动。
  2.文  件。包括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我局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要点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我局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公告公示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5.人事信息。包括我局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等。
  6.年度报告。包括我局撰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我局编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8.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我局编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我局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
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查阅。
  属于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接收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现场填写《赣州市气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当面交予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人员。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现场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地址: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9号
  接受申请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8112859
  2.邮寄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赣州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