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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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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信息处:

2011年,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赣州市2011年信息化工作的相关工作安排,立足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明确办公室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分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明确了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切实加强保障,完善设备设施。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了局2011年度工作计划,作了专门安排部署,明确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需求列支,保证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经费支出,给负责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回复的同志专门配备了电脑和U盘。

三是着力提升能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信息化建设工作是关系文广系统形象和发展的一项工作。为做好培训工作,我局部署安排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召开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对信息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梳理收集部门和指数单位各项应公开工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并在局里的工作会议上多次组织学习。

四是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市文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到87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布的政务公开信息121件。

(二)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利用《赣州市政府政务信息网》、《时空赣州网》公开信息,还开办了《文广通讯》刊物。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服务承诺》和一些有广泛影响、涉及面广的信息及时进行报道,如:《赣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做好信息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我局根据要求,明确了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凡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未经分管领导审核信息不得向外发布。同时,积极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

由于工作做得细,2011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局工作人员少,下属单位多,所承担的服务职能多,人员有变动等实际条件限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实效,但按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一是深入学习还不够,有的单位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科室和下属单位对各项业务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上报的各类信息不够细致、上报不及时。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一年,更是推动“十二五”赣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一年。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推进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2012年,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以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规范,及时公布信息,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规则。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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