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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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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现公开赣州市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zhou.gov.cn)或赣州民政网(wwww.gzmzw.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1045。联系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市政中心。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围绕全面落实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赣南苏区民政事业振兴发展为重点,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方法,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突显“三个一”: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局信息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做到重点工作常抓常议。局长办公会上及时研究和部署局系统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开展。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负责,严格公开内容审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本年度,我局以“数字民政”为切入点,举办信息公开实务培训班。通过信息公开审查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水平,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至201212月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21条(其中: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309条)。

  2012年网上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机构和领导信息;

  2、更新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47件办事服务事项;

  3、公开需群众周知的民政公文35件;

  4、公开了政策解读信息7件;

  5、公开民生信息37件,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优抚对象提高标准等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6、发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等公告56件;

  7、公开政务动态信息126条;

  8、完成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9、在赣州民政网公开信息3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分为概况信息、法律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它信息等九大类,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信息公开形式。过去一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和赣州民政网发布各类信息339条,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3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3条,发放民政政策宣传单2300余份,通过其他形式发布信息150余条。

  (四)主要做法。

  1、突出民生重点。2012年,我局及时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覆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救灾、殡葬服务、优抚安置等11个方面内容。同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完善了各项民政民生事务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办事表格,供下载使用。

  2、拓宽公开渠道。我局注重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报、网站、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及时公开民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把关,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

  3、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配套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一是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由专门的信息管理员收集整理后,交予办公室进行审核,再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最后由信息管理员在信息公开平台和赣州民政网上发布。二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内容上,由信息公开职能科室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在赣州民政网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的办事指南全部公布了责任科室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四是及时更新了《赣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赣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赣州民政网上予以公布。《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做到了全面准确,简洁明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处理情况。过去的一年中,我局共接到“关于要求公开赣州市农村换届选举情况”等4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以及“三胞胎老大课堂突发重病”1件救助申请,均已回复。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在我局的工作职能中,涉及到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界桩坐标、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等信息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起步晚,一些工作处在探索阶段,公开内容的深度及广度有待拓展;由于基层民政包括城区和一些县(市、区)民政队伍薄弱,基层民政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高。

    2012年,我局将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赣州民政网建设力度,加快构建民政信息综合平台,建立健全基层考核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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