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审计局>年度报告>部门年度报告

赣州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赣州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

  信息工作开展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5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审计师任副组长,信息科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2010年制定的《赣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础上,重新修订了《2015年赣州市审计局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推进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三)提高信息时效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由信息科的专人专责上传。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完善网站建设。

  对本局网站的一些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新增开设普法专题、理论研究、审计视窗、保密工作等栏目,为更好的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保密政策和加强审计研究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

  (五)着力公开重点信息

    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及时公布涉及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财政和财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5年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为346条,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六、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不全、深度不够;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赣州市审计局 

                                                                           2015年3月7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