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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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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赣州市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www.gz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9645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按照《条例》、《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一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安排办公室1名副主任及1名工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并要求各个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主要领导经常调度部署有关工作,尤其是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后,第一时间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根据业务范围积极协助,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平台建设。2015年10月对赣州水利网进行了改版,删减、增设、调整有关板块内容,进一步优化了网站结构,有效促进了政务信息全面、系统、及时发布。为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改版时,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专栏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布局,分别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交竣工验收、项目招投标、从业单位信用、项目市场管理等方面,加大了对水利重大建设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了任务分工。局建管科牵头负责上传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重大信息,局办公室及时将已发布有关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后台上传至“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目前,各项公开工作均有序开展。此外,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及时在赣州水利网上公开全市有关水利工作动态。 
  (三)强化工作举措。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有效举措,扎实开展。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后台上传有关政府信息;一方面,把好文件审批关。所有拟发文件必须注明是否公开,否则不发文,需要公开的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加强信息联动。在赣州水利网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链接了市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不仅保证了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同时也方便了社会查阅有关信息和有效监督。除了在网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及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了有关信息。同时,加强与赣南日报社、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工作的新动态。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我局现场查阅有关信息。 
  我局还积极做好其他事项的公开。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及时公开,7月20日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梳理行政权力147项(含行政审批事项7项),并及时在赣州水利网公开。二是认真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在赣州水利网上公开“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等有关信息,确保财务透明。三是及时上传局最新文件及公示公告等,将我局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公布。四是扎实做好交流互动工作。经常性在赣州水利网开展“网上调查”工作,加强与群众、网民互动,并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建议,扎实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开展网上调查5次,答复有关意见建议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水利局充分利用赣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赣州水利网等媒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汛情反映等各类信息11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被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信息更新还应提速,在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3.信息公开方式单一,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在赣州水利网和市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公开平台少,信息受众面较小。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利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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