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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水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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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赣州市水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www.gz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9645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了2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明确了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同时,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并落实了2万元的专项经费,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各类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市水利局网站公布各类信息。2014年通过赣州水利网及时全面的发布了各类信息。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网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开设政务微博,设立板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等形式,及时公开了有关信息。积极加强与赣南日报社、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工作的新动态。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我局现场查阅有关信息。

  (三)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了《条例》的宣传,使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还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经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水利局充分利用赣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赣州水利网等媒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汛情反映等各类信息1067条(其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信息186条),比2013年增加了18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被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还有差距,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利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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