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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水利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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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www.gz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9645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安排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明确了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各类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市水利局网站公布各类信息。2010年通过赣州水利网及时全面的发布了各类信息。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网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编辑了《赣南水利信息》,设立板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积极加强与赣南日报社、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工作的新动态。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我局现场查阅有关信息。

  (三)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了《条例》的宣传,使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还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经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信息,我局在赣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赣州水利网、《赣南水利信息》及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496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信息109条、工作动态信息384条、人事信息2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利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我局可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一年来未发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根据《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一年来未发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还有差距,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利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名称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2

   

举办培训班次数

0

参加培训人数

1

二、主动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公开数量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数量

1502

496

1、市本级公开信息

1502

496

2、县(市、区)公开信息

0

0

3、乡(镇)公开信息

0

0

公开内容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概况信息

15

1

2、法规文件信息

310

109

3、发展规划信息

1

0

4、工作动态信息

1133

384

5、人事信息

18

2

6、财经信息

0

0

7、行政执法信息

11

0

8、公共服务信息

14

0

合 计

1502

496

公开形式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

0

0

召开新闻发布会

0

0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0

0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

3

1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2

0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1006

 

1、电子信息

1006

0

2、纸质信息

216

216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0

0

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0

0

单位网站发布信息(不含信息平台发布数)

496

496

公开栏(屏)数

0

0

公开资料数

0

0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0

0

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的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0

0

公开的

及时性

政府信息从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到对外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

1502

496

超过20个工作日的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0

0

2、当面申请(包括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数量)

0

0

3、信函申请

0

0

4、电子邮件申请

0

0

5、其他形式申请

0

0

合 计

0

0

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0

0

1、同意公开

0

0

2、同意部分公开

0

0

3、不予公开

0

0

①信息不存在

0

0

②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③因涉密免予公开

0

0

④其他原因

0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举 报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投 诉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行政复议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行政诉讼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数量

0

0

说 明:

1、“2010年数量”是指201011日至201012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2、“累计数”是指截至20101231日累计发布的信息数量。

3、各县(市、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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