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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保局201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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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5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赣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条。其中,发展规划信息1条,工作动态91条,法规文件8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目前,属主动公开的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gzhb.gov.cn)上实现快速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0年,本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0年,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于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2011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科室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媒体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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