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部门年度报告

赣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赣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5152号)要求,综合赣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赣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报告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2059;邮箱:zfbxxgk@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实施“六大攻坚战”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国家、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立即做出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掌握,结合我市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扎实推进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开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和回应网民反应的问题和诉求,积极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在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赣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上将国家、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要求分期进行刊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抓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

(二)结合网站普查,全面督促常态化规范化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的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自查整改,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存在的空白栏目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栏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上传、更新信息,努力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经过检查整改,全市纳入普查的274个政府网站中,永久关停79个,例外剔除8个,剩余187个政府网站合格达标。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积极应用检查、评议等方式加强督查,每月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丰富公开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应用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应用纳入“赣州发布厅”的政务微博,主动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公众关注的政务信息。二是积极应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市性重大活动等,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发新闻稿等各种方式予以解读或正面引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赣州)第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启动实施“创业信贷通”工作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

(四)及时权威发声,积极推进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一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设置了专栏,同步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重要会议、领导活动和专家、媒体对国家重要政策法规的解读、评论文章,通过转载解读,促进国家政策法规在各地各部门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和政策解读专家库,充分应用新媒体、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回应。积极应用《赣南日报》、《赣州晚报》、客家赣州网、赣州发布、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对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宣传。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专家、媒体对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201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赣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增长帮扶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州市三年主攻工业推进计划(2016-2018)》等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和宣传报道。三是建立多种形式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网络问政,组织35个市政府部门在线与网民沟通互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解决民困、化解矛盾,通过互动宣传,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2015年,共处理回复网民提问355件。通过组织政府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交流,宣传解读政策。先后组织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开展在线访谈,对社会救助(救急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旅游业发展、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工作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50万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30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1.54万条,其中市本级3.35万条,县(市、区)级48.19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以“三单一网”工作为统领,全面推行审批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将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目前,市本级和18个县(市、区)均已公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市本级保留的168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均已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各审批部门网站对外公开,实行“阳光审批”。2015年,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取消和下放了多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开展了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市及时做好了相关承接落实工作,累计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7个大项、19个子项,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7项,同时,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9项,取消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项,驻市单位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并清理到位,并均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清理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并对审批程序、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编制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图》,规范了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信息,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醒目位置供办事群众查询。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批准(批复)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市本级预决算包含预决算报告、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并对已经批准(批复)的预决算、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举借债务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2015年起将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末级科目,并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等情况均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2015年以来,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告7425条,发布中标、成交结果7095条,发布采购合同3320条。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并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信息进行了更新,2015年以来共公开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1322条。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房管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动态,包括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竣工情况等。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实施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七公开”。2015年以来,共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136条。强化了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公开有关工作动态及处罚信息50条。二是做好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以及征地政策、征地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市国土部门网站上设立了专栏予以公开。重点公开了保障性用地年度供应收储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以及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公告、地价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测绘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等信息2144条。三是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并公开了我市贯彻实施意见、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房屋征收补偿与奖励有关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有章可循、公开透明。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将信息公开纳入是否依法启动程序的要素,并在执法检查中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比重,推动各地严格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结果,做到“阳光征收”。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政府投资的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了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投标公告、重大变更、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答疑澄清等信息均按法定规定时间在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市、县政府在门户网制作了“征地信息”专栏,将征收公告、补偿安置等全过程纳入公开范畴。2015年以来,共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53条,公开项目招投标信息993条。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了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均对各类社会保险有关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做了详细说明,及时发布和更新了社会保险、城乡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营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二是推进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同时,我市于每年9月专项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单册、网站、报纸、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不断扩大救助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在救助实施过程中,通过市内各大媒体公开了2015年度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特别是推进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申请对象“三榜公示”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居民的民主评议权利,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专项整治,全市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075户共16754人,其中关系保、人情保等962人,真正实现了“阳光救助”。作为全国11个“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之一,我市还建立健全了救急难政策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受理窗口”290个,并开通了“12349”社会救助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救急难”政策和申请救助。三是推进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赣州教育网、《赣南日报》(教育周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了高校招生、中考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了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实施情况、国家资助政策、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阳光招生”,把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地段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2015年以来,我市已向社会公开各类教育信息273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45条、便民服务信息38条、业务类信息190条。四是深化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刊、电视、办公大楼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概况、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情况。做好了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成功处置了20151月份安远县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并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避免了不真实信息在社会上流传。

6.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我市出资监管企业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情况等信息14条,主要涉及企业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上缴税费等相关数据及同比增减幅度等。借鉴深圳等沿海地区国资国企监管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完善了投融资管理、产权代表决策、收益管理等国资监管制度,并及时公开了监事会对市属出资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相关信息。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了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在市环保网站设立环境质量发布平台,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推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对全部建设项目实行“六公开”、“三公示”。主动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新设“污染源监管”专栏,下设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等8个子栏目,依法公开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并统计公开季度排污费征收情况。主动公开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处理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对10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均已将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开。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药品监督抽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食品药品企业审批情况等信息。2015年以来,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19条、食品抽验信息6条、行政审批及有关信息179条,利用手机短信和市食药监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消费知识13条、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17条,其中手机短信共计约20万条。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规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2015以来,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曝光,曝光企业11家。20154月开展“亮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主动公开了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动态以及工作成效等信息共计7期。

9.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强了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民政局网站等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社会组织自身网站,主动公开了社会组织的登记成立、年检结果、行政处罚、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等信息,自觉接受会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出台并公开了《赣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凡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有关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2015年以来,共发布和转发水、电、气、粮食、药品、教育、医疗、客运、保障性住房等价格信息200余期,方便公众查询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三公”经费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4期,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包括市政府令号文1篇、发号文30篇、字号文40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17篇、字号文21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4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赣州)第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启动实施“创业信贷通”工作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广播电视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5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7件,其中市本级受理96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77件,信函申请38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公共服务、交通、房屋土地征迁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31件(章贡区1件,赣县1件,上犹县2件,南康区3件,大余县2件,信丰县1件,龙南县2件,兴国县12件,瑞金市1件,石城县5件,宁都县1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9件,信函申请10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收储、规划建设、民政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全市117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7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予以公开;有4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依法依规进行了部分公开;有14件属于“不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其中有1件因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答复,有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有12件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14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有1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两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5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5年,我市共有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7件都得到调解处理而终止。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2件,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申请人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以工作繁忙、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为理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滞后。二是公开信息整合共享不够。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各部门、单位还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也不是统一的平台,各平台没有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上政府信息涉及面广、资源繁杂,造成具体工作中信息多头重复录入,监督管理上难度也大,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共享性不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政府信息的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范围、内容、边界等难以完全准确把握,造成有的单位仍有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现象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需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公开行政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建立完善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发布力度,不断提升发布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措施同步解读机制实施,充分应用多种形式对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宣传。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组织处置重要政务舆情、重大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有效引导舆论、回应关切。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远程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市、县、乡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