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银保监复〔2021〕72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隆龙同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人寿赣发〔2021〕13号)收悉。经审核,陈隆龙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陈隆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州上犹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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