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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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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_收入决算表3._支出决算表4.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9._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1)



 

 

 

 

 

 

 

 

 

 

 

 

 

 

 

第一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联社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联社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草拟本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联社经济的扶持规定或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联社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联社企业产业、产品、组织结构的调整;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联社企业向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集中;负责国家、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规划、申报、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机制,负责对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各项工作的指导。

3.负责监测、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联社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4.负责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联社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联社企业加强基础管理、质量和计量标准管理、环境保护和企业内部审计;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联社企业创建名优品牌,搞好市场营销,增强市场竞争力。

5.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推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工作。

6.指导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建立和健全信用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提出改善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建议。

7.负责指导和推进以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银企合作、创业指导、人才培训与交流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原创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技术、市场、项目、资金、人才、信息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创业服务。负责非国有企小规模开出发票退回怎么办业人员专业职称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职称评审。

8.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开展与国际中小企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项目、资金,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9.研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使用和管理市财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省、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10.负责全市手工业合作联社、二轻工业、城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联社成员单位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强联社组织建设,监督、管理联社集体资产,开展经济合作和经验交流。

11.承担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赣州市手工业合作联社、赣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赣州市中小微企业综合办事处。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9人;年末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56人。

 

 

第二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99.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7.68万元,较2016年减少358.12万元,下降18.30%;本年收入合计1311.59万元,较2016年减少368.81万元,下降21.95%,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财政下达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款236.58万元;2016年度财政下达小微企业创业风险补偿引导金842万元,2017年度无此项目;财政补发一次性抚恤金67.51万元;人员工资调整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11.58万元,占99.99924 %;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0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152.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52.94万元,较2016年减少516.77万元,下降30.9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下达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装饰工程236.58万元;2016年度财政下达小微企业创业风险补偿引导金842万元,2017年度无此项目;人员工资调整等;年末结转和结余446.32万元,较2016年增加160.34万元,增长56.07%,主要原因是:资金到位迟,结转到下年度拨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52.9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708.43万元,决算数为115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42万元,决算数为17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财政下拨补发一次性抚恤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09万元,决算数为6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3.76万元,决算数为89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1%,主要原因是: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完成了审计,工程款清算完毕。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6万元,决算数为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4.95万元,较2016年增加72.04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53万元,较2016年增加50.78万元,增长134.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帮扶挂点贫困村力度增大、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等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72万元,较2016年减少126.73万元,下降44.71%,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退休金在社保局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29万元,较2016年增加5.24万元,增长499.0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速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2台及办公软件2套。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27.13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48万元,下降40.5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 27.13%,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43万元,增长24.7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部门须完成“签约5亿元,实际进资1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增加了招商引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取消了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426.5万元,下降39.9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达成预期指标。

    组织对市中小企业局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达成预期指标,整体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687.46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我们始终坚持先计划后使用的原则,在每年年初认真拟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力争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议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二是采取分期预拨方式,加快工作进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二是加快支付进度。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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