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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朝明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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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字〔202027

关于蓝朝明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4月25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蓝朝明同志任赣州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晨同志任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梅常春同志任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人才住房保障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家亮同志任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赣州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鹄同志任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赣州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谢海峰同志任赣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慧金同志任赣州市公房管理处解放房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65

 

 

 

 

 

 

 

 

 

 

 

 

抄送:局领导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6 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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