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隋庆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刘光华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匡经标同志任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副科级);
聘任刘林同志任赣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其赣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业务科科长职务;
聘任黄明华同志任赣州市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信用中心(新市民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任,免去其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企业管理科(创业指导中心)科长职务;
聘任杨志文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赣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秘书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职务;
聘任肖锦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
聘任张汉雄同志任赣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中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0年9月26日
主题词:干部人事 职务任免 隋庆等 通知 |
抄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