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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市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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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卫医字〔201217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疗单位、市中心血站:

根据市卫生局、市献血办血液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按赣市卫医字201144号《关于印发〈赣州市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具体要求,2011122631日,我局组织专家考评组对辖区内相关单位2011年度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结合市中心血站对相关单位开展的日常考评情况,现将2011年度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无偿献血持续增长

1、领导重视,推动无偿献血深入开展。2011年,各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视血液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领导、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指定专人做好无偿献血活动的组织与配合;市中心血站持续推进、强化无偿献血工作,全年采集全血15891300ml,采血量较上年度增长6.1%,机采血小板采集4489个治疗量,较上年度增长31.16%,有效保障了全市医疗用血和血液质量安全。

2、广泛宣传,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各县(市、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建立并不断壮大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积极探索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医务人员无偿献血人数逐年增多,献血人数不低于本辖区卫生系统在职职工总人数30%,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绝大多县(市、区)一次献400ml人次数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大余、全南、崇义、寻乌比例达70%以上,石城、全南、寻乌二次献血人次数超过60%亲友互助献血工作进一步深入,安远、兴国、赣县、于都亲友互助献血占临床用血量比例超过20%

3、积极落实措施应对血液紧张期。各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开源节流,在血液紧张的一、三季度,宁都、全南、定南、崇义献血量高于年平均季水平,上犹、大余、龙南用血量低于年平均季水平。

4、网络用血直报工作初显成效。201112月全市全面实施血费直报信息化管理以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联网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坚持把它作为深入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创新好、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协调管理,积极开展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用血后血费的及时偿还工作,群众和社会反响强烈。推动了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二)临床用血管理进一步规范

1、强抓质量、强化督导。各县(市、区)根据《考评细则》,严把输血技术准入关,严格履行血液监管职责,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杜绝自采自供等违法行为。

2、成分血应用更为合理。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更加合理规范,血小板等非红细胞类成分血的使用比例不断上升,机采血小板临床应用较上年度增长32.4%,冷沉淀临床应用较上年度增长69.9%,成分血应用比例稳定在99.9%以上。

3、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多数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认真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保障了临床用血安全。全年各医疗用血单位未发生因血液输注导致的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

4、科学安排用血计划。龙南、全南、寻乌、南康等县(市)中转血库,科学制定用血计划,全年申报急救送血趟次不足10次,在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节约医疗救治资源的同时为患者减轻了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

1、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的常态化还需强化。个别县(市)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视程度还需提高,常态的宣传机制未建立,工作主动性不够。2011年度章贡区无偿献血量占本辖区临床用血量比例仅59%

2、日常督导检查仍需增强。通过市中心血站的日常抽查和年度考评结果来看,部分医疗用血单位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没有落实,对临床的监督检查不够有效。

3、临床用血管理有欠缺。部分医院还存在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前检测项目和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相关输血病历记录有遗漏缺项、书写欠规范的情况,少数医务人员对输血相关知识的掌握上还有欠缺。另外,少数医院对输血科的硬件投入不够,甚至储血专用冰箱都没有配置。

4、临床用血计划安排不合理。市中心血站根据近年各县(市、区)医疗用血量制定了每周若干次的计划供血安排,但在满足计划送血之外,赣县、兴国、定南、会昌、大余等中转血库急救送血趟次远超各县(市、区)平均趟次,增大了急救送血压力,造成采供血资源的紧张。

三、今后工作要求

1、进一步深化认识,持续推动无偿献血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宣传工作为重点,依靠典型引入,宣传引导,普及无偿献血知识,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积极依托志愿者队伍,发展固定无偿献血队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稳妥推进用血网络直报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到日常监管工作不松懈,始终坚持严厉打击违法采供血行为,严抓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和监督,实现血液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及时反馈,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狠抓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强化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加强医务人员技术培训,不断完善临床输血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控制输血风险,促进科学合理用血和输血新技术的应用。建立规范化的临床用血检查和评价制度,减少不合理用血,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市中心血站要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继续做好血液采集、检测和供应,站在保障血液供应和确保血液安全的高度, 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同时,认真履行和积极承担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

   附件:2011年全市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工作考评前六名名单

 

 

 

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医政  无偿献血  血液管理  考核  通报

赣州市卫生局秘书科           2012221印发

共印35


附件:

2011年全市无偿献血暨血液管理工作考评

前六名名单

 

一、县(市、区)

(一)血液管理综合考评前六名

兴国县卫生局、宁都县卫生局、崇义县卫生局、

大余县卫生局、南康市卫生局、全南县卫生局

(二)无偿献血工作考评前六名

兴国县卫生局、于都县卫生局、龙南县卫生局、

石城县卫生局、安远县卫生局、瑞金市卫生局

(三)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考评前六名

宁都县人民医院、定南县人民医院、南康市人民医院、信丰县人民医院、安远县人民医院、寻乌县人民医院

二、中心城区用血医疗单位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赣州市人民医院

赣州市立医院

赣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赣州市中医院

赣州市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