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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贯彻新促进法 助中小企业发展”栏目组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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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局(民营企业管理局):

为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局在赣南日报要闻版开设了“贯彻新促进法 助中小企业发展”专栏。为确保每期刊发内容和质量,现就做好栏目组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内容

各县(市、区)在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促进法》的举措、动态,以及推动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与经验、做法等方面的内容。

二、刊发时间

2018年3月12日起,每周在赣南日报要闻版推出该栏目一期,共30期。每期稿件的大致刊发时间详见《栏目刊发内容大致安排》。

三、组稿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稿,撰写的稿件应有深度、有案例、有数据,且对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启迪示范作用。

2.稿件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3.请各县(市、区)局按照附表“大致刊发时间”要求,提前5天将稿件电子版分别发送至赣南日报社(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13879715661,邮箱地址:gnrbgyzk@163.com,QQ:522381114)和市局企业科邮箱。

 

 

                          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栏目刊发内容大致安排

 

刊期安排

主要内容

大致刊发时间

稿件提供

1-7期,新《促进法》主要内容摘刊。

新《促进法》创新发展篇

312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新《促进法》权益保护篇

319

新《促进法》人才篇

326

新《促进法》公共服务篇

42

新《促进法》国际市场篇

49

新《促进法》融资篇

416

新《促进法》财税篇

423

8-27期,各县(市、区)刊期

各县(市、区)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举措、成效,以及促进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与做法

430

章贡区民营企业管理局

57

赣县区民营企业管理局

514

上犹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521

崇义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528

南康区民营企业管理局

64

大余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611

信丰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618

龙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625

全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72

定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79

安远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716

寻乌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723

于都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730

兴国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86

瑞金市民营企业管理局

813

会昌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820

石城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827

宁都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93

开发区企工局

910

蓉江新区经发局

28

平台与基地方面

917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29

融资服务方面

924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30

专精特新及小巨人方面

101

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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