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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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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委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入库进行公开选取,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一)建立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采购代理机构库。本次遴选3家代理机构进入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采购代理机构库。

(二)采购代理机构库代理的范围: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相关事宜。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再另行协商。

(三)代理服务时间:自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起二年。

二、遴选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在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入驻备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20-2022年,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文件中提供近6个月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文件中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或政府部门划拨场所文件复印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七)公司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入库。

(八)省外企业要求在江西省内有分公司或子公司,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九)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没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代理机构。

三、遴选规则

(一)参与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向我委提交企业简介、资信、承诺、报价等相关文件材料且真实有效。

(二)本次遴选采用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由我委评分委员会审查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前3名的代理机构为中选代理机构;最后一名得分相同时,抽签决定最终中选者。评分委员会由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机关纪委及主要采购业务科室各委派一名同志组成。

四、遴选方法

综合评分,评委按照以下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前5名入选。


一、项目符合性(37分)

全部满足文件要求的得37分,有负偏离的可由评委提出,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定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专业人员要求(10分)

代理机构为本次遴选提供专业人员,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10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期内从业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并提供代理机构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31-20237月份);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三、业绩要求(25分)

提供202011日至遴选截止日内承担过的代理项目业绩,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15分;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评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提供网上采购公告截图以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成交公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1)业绩时间以网上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以项目编号为准,不分品目。

2)要求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址截图必须是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无法查询的业绩为无效;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四、办公场所要求(10分)

1.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只允许提供一处,多处不累加),面积200(不含)-300(含)平米得3分,300平米以上的得6分。

评分依据:参选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对应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准。租赁房屋的提供有效期内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还需提供所租房屋的不动产证复印件。

2.每拥开标室、评标室、监控、档案(资料)各一处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分依据:参选文件中提供不少于公司大门、开标室、评标室、监控、档案(资料)等位置的彩色照片(照片尺寸:至少6寸),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备注:参选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以上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我委有权对办公场所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库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代理我委政府采购项目,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报。

五、服务方案及措施(18分)

1.对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进行打分,方案优得6分,方案较优得4.5分,方案良得3分,方案一般得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具备操作的不得分。

2.对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内控制度进行打分,方案优得6分,方案较优得4.5分,方案良得3分,方案一般得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具备操作的不得分。

3.对招标代理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措施进行打分,方案优得6分,方案较优得4.5分,方案良得3分,方案一般得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具备操作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 参选文件中须提供方案并加盖公章,评分委员会根据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具备操作的不得分。

参选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我委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为方便评委打分,建议按评分顺序装订资料。

五、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503室)

2.遴选时间:202394-98日(递交材料)

3.参选人提交7份参选文件并密封。参选文件需胶装,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参选文件。

六、费率及结算方式

本次中选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费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项目保底代理费3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高于3000元的按以下标准(费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差额累进法计算)


七、入库代理机构的义务

(一)招标代理机构要根据我委提供的招标(采购)需求及时、高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依照赣州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与我委沟通协商。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四)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两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的资料送至我委;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纪要、评标报告、投标书、合同等有关资料胶装成册,编制两份归档资料交至我委。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严禁以任何方式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采购活动的有关文件,保存的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十五年。

(七)凡入库的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我委的代理任务。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若代理机构被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有其他变化不符合要求的,我委将取消代理机构备选库资格。

(二)双方应共同信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守约,除不可抗力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应依法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期内,若代理机构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委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报。

(四)发生以下情况,对代理机构黄牌警告一次,暂停备选库资格6个月。

1.招标文件出现明显差错的;

2.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因服务意识淡漠或程序、行为不当被质疑投诉情况属实的;

3.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受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

4.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五)服务期内发生两次黄牌警告的,我委有权将代理机构移除出库。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梦静

话:0797-8169089

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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