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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横岭220千伏变电站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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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横岭220千伏变电站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28日-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82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6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赣州横岭220千伏变电站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

蓉江新区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一)赣州横岭220千伏变电站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110kV配套线路4回:

1、110kV潭岭线π入横岭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横岭220kV变,银岭侧线路终点为原潭唐线38#塔附近,潭东侧线路终点为原潭唐线30#塔附近,新建线路全长4.06km。其中银岭侧线路长1.86km,单回架空段长0.35km,电缆段长1.51km,π接后形成110kV银岭-横岭变线路。潭东侧线路长2.2km,架空段长0.15km,电缆段长2.05km,π接后形成110kV潭东-横岭变线路。线路建成后需拆除原线路1.8km,并对老线路重新紧线约1km。

2、110kV沙坑线π入横岭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横岭220kV变,东坑侧线路终点为沙坑线19#附近,沙石侧线路终点为沙坑线18#附近。新建线路全长9.70km,其中电缆段长2×4.54km,架空段长0.62km,其中双回路长2×0.14km,单回路长0.34km(东坑侧单回路长0.18km,沙石侧单回路长0.16km)。线路建成后拆除老线路约0.15km,老线路重新放线约0.9km。

线路架空段线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48芯OPGW-100光缆。银岭侧线路隧道及综合管廊段、潭东侧线路推荐采用ZC-YJLW03-Z 64/110 1×800电缆,银岭侧线路排管及电缆沟部分电缆采用ZC-YJLW03-Z 64/110 1×1000电缆。110kV沙坑线π入横岭变110kV线路隧道及综合管廊内采用ZC-YJLW03-Z 64/110 1×800电缆,电缆穿管及电缆沟部分电缆采用ZC-YJLW03-Z 64/110 1×1000电缆。新建铁塔共9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8m2

工程总投资4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4.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94%。

一、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进出线路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理论计算、类比预测评价可知,本工程的建成投运对环境的影响在规范限值要求内。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施工期:

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

②施工用混凝土应用搅拌车集中运输;

③加强输电线路运营和管理,确保线路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④如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同意;

⑤施工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并远离敏感点;

⑥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营运期: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确保线路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2、电磁: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生态: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植被主要以城市绿化带植物为主,施工过程中电缆廊道开挖、塔基开挖等对周围植被和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为减少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输电线路距离黄金岭水厂章江取水口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80m,距离较近,施工时禁止向保护区及地表水体内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弃土场。

(2)生态环境影响恢复措施

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用地,保护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附近的植被。施工期合理堆放拆除塔基建材、边角料及建筑垃圾等,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电缆管廊敷设完成后及时对路面进行清理及绿化。在线路拆除过程中,对所拆除线路段塔基占地进行及时清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措施,以便原有植被以及原种植经济作物的恢复。

(3)输电线路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等。

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设取土场,塔基开挖余土本着就近原则,用于塔座基面四周的平整,就地堆放在铁塔附近较平缓的坡面,使土石方就地堆稳,不允许余土流失,影响生态环境。

(4)施工措施

对施工临时道路,设置集中弃渣点并做好防护,预防水土流失,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砍伐树木、损坏林草。对施工临时占地破坏的原有地貌,应清理残留在原地面的混凝土,利于植被尽快恢复生长,保护生态环境,对占用土地采取植被复垦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有条件的播撒草籽或种植植被。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209月24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0年1113日在线路附近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0年1113日和2020年11月16日两次在江西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于20201113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2

110kV沙洲坝-瑞金π入220kV金星变线路工程

瑞金市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110kV沙瑞线π入220kV金星变线路工程为已建项目,位于赣州瑞金市云石山乡境内。项目内容包括已建110kV出线2回,为110kV沙瑞线π入220kV金星变线路工程形成的110kV星沙Ⅱ线(与110kV星沙Ⅰ线同塔双回架设)、瑞金电铁Ⅱ线(与110kV星会线同塔双回架设),线路总长约12.6km,其中110kV星沙Ⅰ线长约6.1km,110kV瑞金电铁Ⅱ线长约6.5km。全线利用已有的同塔双回塔基另挂一回线路,利用已建杆塔45基,导线采用1×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

工程总投资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36%。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从2020年7月1日的现场勘察来看,该区域内未发现有因施工而产生的污染现象。施工期污染已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经现场监测,本工程输电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区域电磁环境现状和声环境现状较好。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2、电磁: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②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110kV为10m;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3、生态: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本工程线路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敏感区域,也不涉及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线路沿线沿线植被、树木覆盖良好,水土保持较好。工程建设虽然使原有植被局部遭到破坏,一定程度改变了当地的生态现状,但本工程占地面积小,施工量小,且施工结束后生态环境得已恢复。

根据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本工程采取了以下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采用永临结合以减少工程占地;施工塔基基础选择掏挖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未设置在线路附近的林区;②线路施工避免了大面积砍伐林木,对临时占地及塔基占地进行及时恢复,塔基附近无多余的土方和石料遗留,复绿较好;③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④部分塔基区域采取挡土墙及土工膜等措施减缓水土流失;⑤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⑥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进行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

根据线路沿线区域的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占地类型主要为丘陵、山地及河网泥沼。线路沿线调查范围内未发现有珍稀动植物分布;工程建设虽然使原有植被局部遭到破坏,一定程度改变了当地的生态现状,但本工程占地面积小,施工量小,且施工结束后生态环境恢复较好,因此总体上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20年612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0年10月13日在线路附近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0年925日和2020年928日两次在江西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于2020年929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3

赣州龙南俊诚达石灰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龙南县

龙南县俊诚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输电线路

新建110kV石灰山风电场升压站~220kV东江变电站110kV线路,线路全长31.1公里,其中4.4km按双回塔单边挂线设计,其余26.7km均按单回路设计,线路路径位于龙南县境内。架空线路导线选用JL/ LGJ-300/40(覆冰厚度10mm)、LGJ-300/50(覆冰厚度15mm)型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共111基,塔基永久占地约444m2

(二)间隔扩建

220kV东江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扩建间隔在预留位置进行,不需要新增用地。

工程总投资33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9%。

一、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进出线路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理论计算及类比预测评价可知,本工程的建成投运对环境的影响在规范限值要求以内。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施工期:

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等;

③如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同意;

④施工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并远离敏感点;

⑤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2、电磁: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②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110kV为10m。《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另外根据国家经贸委、

公安部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18日)第十五条:架空电力线路“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

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生态:

项目附近没有特别的生态敏感点,主要的生态影响是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对周围植被和水土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小,对生态的破坏非常有限。

(1)加强管理,严禁烟火,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以防止对土壤的污染;

(2)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开雨季,做好塔基围挡措施;

(3)为减少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对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合理处置,采取回填、异地回填、杆塔占地内整平等方式妥善处置;

(4)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20年3月24日在百度贴吧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7日在本项目线路敏感点(龙南县渡江镇竹锌村上叶XX家)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龙南县俊诚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物流服务中心)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于2020年1228日在江西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4

于都马安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于都县

赣州马安润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站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仙下乡龙溪村新石下组,中心坐标为东经:XXXXXX,北纬:XXXXXX,布置在整个风电场的中部。新建主变容量1×50MVA,无功补偿容量为1×20Mvar,主变及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数1个。站内设有1座地下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60m3),围墙内占地面积5075m2

项目工程总投资2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占总投资的1.88%。

一、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站址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通过类比预测和理论计算可知,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对环境影响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本项目升压站工程投产运行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施工期:

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

②施工用混凝土应用搅拌车集中运输;

③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

⑤在升压站四周建设围墙进行隔声,主变压器等产生噪声设备远离围墙布置,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2、电磁:

工频电磁场主要来自主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气设备,这些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升压站高压配电装置应远离人群活动频繁区域,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

3、生态、水土

(1)项目附近没有特别的生态敏感点,主要的生态影响是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对周围植被和水土的影响,由于工程量较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的破坏非常有限。应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严禁对站址征地范围外的林木植被等乱砍滥伐,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并在站址四周进行相应的绿化;

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站内排水设施是否完好,防止对水环境、土壤等的污染以及预防水土流失。

(2)水土流失

优化设计(1)统筹规划施工布局及工序,力争地下设施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回填土回填后及时碾压夯实,大面积的回填采用碾压机碾压,小范围基槽或边角处的回填用蛙式夯土机夯实,夯实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压实系数要达到工程地基处理要求。工程中采用合理的施工平整工序、科学的施工布局、严格的施工工艺使扰动破坏地表面积减少。

(2)升压站施工用地在站址围墙红线内空地解决,不另外租地。

工程措施本项目110kV升压站场地采用公路型、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据场地地质、地形特点,对挖、填方地段设计相应的挡土墙。

于都马安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站址内空地进行相应绿化和硬化。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20年616日在百度贴吧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0年6月16日~2019年6月26日在本项目最近居民区(赣州市于都县仙下乡龙溪村新石下组)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赣州马安润天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锦绣路)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于2020年1228日在江西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5

梅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大余县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一)变电站

梅岭变电站站址位于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园内,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XXXXXX,北纬:XXXXXX。本期将现有梅岭35kV变电站升压改造为110kV变电站,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50MVA,无功补偿为2×(3.6+4.8)MVar,110kV间隔2个,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同时需拆除原有梅岭35kV变电站35kV主变2台及油坑基础2基、35kV联合设备支架及基础2基、10kV母线桥支架及基础10基、端子箱基础2基,2台主变分别利旧转移至宝珠山35kV变电站和大合35kV变电站,其它拆除设备统一回收利用。

新建事故油池一座容积为30m3,变电站升压改造工程在现有站址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5174.4m2

(二)输电线路

新建110kV输电线路2回,均位于大余县境内。

(1)将关刀坪~大余110kV线路改接入梅岭变,形成关刀坪~梅岭110kV线路,线路全长约2.1km,1.3km利用35kV西岭线双回同塔架设,新建0.8km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其中双回塔单边挂线长约0.2km,单回塔架空线路长约0.6km,新建塔基5基,本期改接新建路段导线选用1×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利用已建35kV西岭线双回同塔架设段导线选用1×JL/G1A-240/40型钢芯铝绞线。

(2)新建南安~梅岭110kV线路,线路全长约15.8km,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塔架空线路长约12.3km,双回塔单边挂线长约3.5km,新建塔基68基,导线选用2×JL/G1A-240/40型钢芯铝绞线。

项目新建杆塔共73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46m2

(三)间隔扩建

南安220kV变电站扩建至110kV梅岭变110kV出线间隔1个。扩建间隔在预留位置进行,不需要新增用地。

工程总投资49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9%。

一、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塔基开挖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理论计算、类比预测评价可知,工程的建成投运对环境的影响在规范限值要求内。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施工期: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

②施工用混凝土应用搅拌车集中运输;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

④在变电站四周建设围墙进行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①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断路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有效屏蔽了其运行期产生的噪声。

②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2、电磁:

(1)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压器布局合理,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有效屏蔽了其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2)变电站出线避开居民密集区,高压配电装置应远离居民侧,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

(3)线路交叉跨越公路、铁路和其他输电线路时,分别按有关设计规程、规定的要求,在交叉跨越段留有充裕的净高,使线路运行时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

(4)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3、生态、水土

本工程线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区,本项目拟建南安~梅岭110kV输电线路约2.3km位于大余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塔基共8基,占地面积约16m2。主要涉及生态红线类型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划为省级以上公益林。输电线路对当地动植物的生存环境、生物群落的生物量、物种的多样性的消失影响较小。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属于短期影响,临时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功能。

)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采用永临结合,将临时占地尽可能设置在永久占地内,减少占地面积。

②优化路径方案,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采取高跨越式架线,减少林木砍伐量。

③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工程施工期不得乱砍滥伐区域内林木植被,并设立严禁乱砍滥伐警示牌,严格控制生态红线区内施工占地,不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设置牵张场、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内堆存边角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红线区内施工迹地进行恢复。在工程动工之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以便使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杜绝砍伐保护植被、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④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⑤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

⑥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盖植被。

⑦合理控制塔基挖方,保证挖填平衡,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

⑧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限制施工场地车速,场内定时洒水,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期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除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

⑨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对于废角料,建设单位应限期放置于本项目临时施工营地内,严禁随意丢弃,并及时回收处理。

⑩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严禁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及时运出。

(2)生态环境影响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 进行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

(3)生态环境影响补充措施

对于永久占地照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线路施工时对周边植被会成少量损坏,但影响一般最多一季,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采取上述生态恢复措施后,损坏的植被数量较少,因此线路施工对所经过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自然植被的恢复而消失。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等。

(1)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和加高基础。

(2)采用原状土基础。

(3)基面挖方放坡;基面外设排洪沟、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砌护坡和挡土墙,基础边坡;采用人工植被,保护基面和边坡;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设取土场,塔基开挖余 土本着就近原则,用于塔座基面四周的平整,就地堆放在铁塔附近较平缓的坡面,使土石方就地堆稳,不允许余土流失山下,影响生态环境。

(4)设置集中弃渣点,对施工临时用地做好防护,预防水土流失。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205月28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在本项目线路附近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01120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于2020年1218日在赣州供电分公司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报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