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水利局>回应关切>公告公示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水政监察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访问量: 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招聘水政监察协管人员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充实水政监察执法力量,保障水行政执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外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外执法协管人员7,其中综合岗位6个,特殊岗位1个(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则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计算机及水利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熟悉电脑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事业心,有责任心。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有住房的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主要工作内容

协助市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做好水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包括:协助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协助开展河湖执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危害河道、湖泊、水资源、水工程安全的水事违法行为;协助调查水事违法案件;参与防汛期间应急抢险工作,履行防汛抢险预备队相应职责;协助做好水资源、水工程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参与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报告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协助做好涉水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举报件核查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约5万元/年(包含薪酬、防暑降温费、中餐补助、交通、培训、表彰奖励、服装装备、社会保障等)。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130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3.报名要求:凡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本)以“水政监察协管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至邮箱gzszzd@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299239或者0797-8299238确认报名。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档1份。《报名表》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手写签名后,彩色打印《报名表》扫描成电子文档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国家认可)扫描件1份。

4)本人报名当天疫情防控“三码”绿码证明截图。

5)退役军人提供《军官退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其中一本)扫描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知将发布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上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前需提供疫情防控“三码”绿码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为面试和计算机操作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80%,计算机操作按照20%分别计入总成绩。

面试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分析能力及水行政执法知识等。考官现场打分,应聘人员现场确认。

计算机操作为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简单办公软件掌握情况。

面试及计算机操作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1:1)确定入选人选,若出现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

现场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闱的应聘者应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入围体检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医院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在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均按应聘者现场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咨询电话:0797-8299238

附件: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招聘水政监察协管人员报名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