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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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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随着春季气候逐渐转暖,手足口病、流感、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脑等已进入高发季节。今年,我市手足口病疫情来的早,来得凶。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各下属基层单位也要实行层层包干制,建立健全层层包干网络,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各县(市、区)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传染病联系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卫生管理,消除存在的卫生隐患。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督促学校落实疫情报告、因病缺课、晨检等各类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学校一旦出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必须经卫生部门认定后,由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统一向当地政府报告,再分别向各自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要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要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防病技术指导,认真执行晨检、缺课登记、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开展疾病监测。对晨检和全日观察中发现有发热、疱疹等可疑症状儿童,要立即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做好随访工作,及时了解并登记缺课原因。每所学校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确保通讯畅通,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分片包干责任人报告。

四、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责任人要深入包干单位开展防病知识宣传,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疫情报告人联系,每天掌握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情况,并定期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符合停课条件的学校要及时下达停课意见书。

五、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的法定职责,督促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落实健康教育、晨检、缺课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六、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利用广播、报纸、墙报、网站等途径,对学生、家长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的食物的良好卫生习惯,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

七、510日前,各县(市、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市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OO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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