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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P020091116562544511456.doc
 
 
 
 

赣市卫疾控字〔200963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

 

 

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甲型H1N1流感 死亡病例报告 通知

州市卫生局秘书科         20091116日印发

共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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