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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保障,严监管,赣州财政积极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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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赣州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脱贫攻坚的具体工作上,着力支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总结起来,主要体现为“三多”、“三全”。

一、多渠引水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

全市财政部门切实扛起财政资金投入责任,通过“六个多一点”,即争取上级多支持一点、本级财政多安排一点,涉农资金多整合一点,金融扶贫资金多撬动一点,行业资金多投入一点,消费扶贫多采购一点,多渠引水、集中财力全面保障脱贫攻坚投入,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2016年-2020年4月,全市财政累计投入各级脱贫攻坚资金497.6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57.4亿元),是扶贫工作以来财政投入体量最大、覆盖面最广、受益人数最多的时期,有效助推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全市11个贫困县顺利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

(一)争取上级多支持一点。立足赣州作为江西脱贫攻坚主战场实际,密集“北上”对接,争取上级资金倾斜支持,2016年-2020年4月,累计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5亿元,在全省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此外,还争取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5亿元、油茶产业发展资金4亿元、中央财政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2.78亿元等一批涉农资金倾斜支持。

(二)本级财政多安排一点。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2016-2019年,市、县两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34.3亿元),远远超过了上级要求的10%配套比例。2020年,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市、县财政预算共安排10.64亿元,增长26.8%。

(三)涉农资金多整合一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政策,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将38项中央、省、市级资金以及县级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截至2020年4月,全市累计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71亿元。我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有关经验材料在财政部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简报上予以刊载。

(四)金融扶贫资金多撬动一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扶贫资金支持我市脱贫攻坚。2016年起,创新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风险缓释金,按1:8的比例撬动合作银行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脐橙、白莲等扶贫产业脱贫致富,截至2020年4月,市财政累计拨付风险缓释金23.9亿元,撬动银行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87.2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2.7万户。今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发展壮大我市农业产业,市财政统筹安排10亿元风险缓释金,支持设立“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以产业振兴为切入点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五)行业资金多投入一点。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引导行业资金倾斜支持脱贫攻坚。落实“医疗四道保障线”政策,2016年-2020年4月,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13.5亿元,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落实教育扶贫政策,2016年-2020年4月,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5.65亿元,减轻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县财政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3.12亿元;支持做大做强蔬菜等优势农业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市、县财政累计投入蔬菜产业发展资金30.61亿元。

(六)消费扶贫多采购一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消费扶贫支持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截至目前,全市采购人账号开通3471个,已通过扶贫832平台完成交易额1687.08万元,消费扶贫交易额位列全省第一。

二、多措并举 全方位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全市财政部门时刻牢记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助推剂”,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构建扶贫资金“前中后上下”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确保扶贫资金用在脱贫攻坚刀刃上。近年来,我市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累计获得奖励性扶贫资金5200万元。

一是健全制度,筑牢监管前置防线。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前置环节,制定了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等,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同时,各县(市、区)也相应制定了县级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是加快拨付,打通支出中间环节。将加快扶贫资金拨付作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打通资金支出中间环节“肠梗阻”。开辟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落实省级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政策,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预拨扶贫工程项目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实施。加快扶贫项目结算,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预算评审和结算审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推行扶贫资金县乡级报账制并行办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灵活选择报账方式,对由县级主管部门作为业主实施的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对由乡镇作为业主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简化审批流程。建立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考核调度制度,紧盯扶贫资金支出,对进度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近年来,我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在上级绩效评价考核中均取得满分。

三是动态监控,实施线上全程监督。制定“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将各级扶贫资金录入监控系统,对分配、支出和绩效管理等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建立预警信息处置机制,加强监控数据应用。2018年以来,全市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规模累计达155.2亿元,纳入监控平台的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比例均达100%。

四是奖优罚劣,开展事后绩效评价。积极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在全省率先聘请第三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事后绩效评价。2017年起,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并着力发挥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奖优罚劣,对评价结果好的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对结果较差的约谈提醒。

五是狠抓落实,经常下沉督促指导。积极开展扶贫资金挂牌督战,加强业务培训和调研指导,确保打通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今年3月以来,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其他局领导积极应战,分片督战20个县(市、区)扶贫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做到每月至少下沉督战不少于1次。目前,已实现20个县(市、区)和100个重点村下沉督战全覆盖。开展现场教学等多形式业务培训,会同市扶贫办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县级交叉学习调研,现场教学、交流学习各地先进经验;今年3月疫情期间,赣州市财政局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县(市、区)财政和乡、村扶贫资金管理业务骨干600多人进行了挂牌督战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题培训。脱贫攻坚以来,赣州市财政局累计开展扶贫资金业务培训14次。

三、多管齐下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不误”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赣州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强化责任担当,以“小、快、灵”为目标,坚持做好疫情期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两不误”。

一是减小疫情对扶贫产业影响。支持出台《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意见》,将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难题摆在首要位置,全市财政统筹安排4.9亿元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扶贫产业影响。

二是尽快帮助贫困户复工就业。支持出台《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新增多项促进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全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25亿元支持贫困户稳岗就业。

三是灵活措施对冲疫情影响。全市财政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及时调整资金安排拨付,如蓉江新区为贫困人口补贴发放开通绿色通道,安排财政干部值守,保证惠民惠农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各环节畅通;赣县、信丰等县(区)加紧预拨扶贫资金,保障2020年扶贫项目尽快开工复工;于都县将扶贫资金更多向产业项目和就业扶贫倾斜,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

下一步,赣州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财政政治责任,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继续落实好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保障,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补齐短板弱项和全市2.82万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助力巩固脱贫成果。

二是持续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地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等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财政支持政策有机衔接。加强沟通对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安排风险缓释金,支持合作银行发放“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助力我市农业产业兴旺,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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