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气象局>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政府出台文件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访问量:

    1022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站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省政府3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雷安全工作。《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在加强防雷行业属地化监管,提升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规范防雷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三大体系十一个方面任务及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压实赣州市防雷安全责任,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对政府领导责任、各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提升雷电监测预警能力,保障提升雷电监测预警能力等建设项目投入,结合赣州市“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优先完成雷电监测设施和雷电预警系统建设,解决雷电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防雷减灾工作体系,切实加大农村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农村住宅建设防雷安全适用技术;要严格防雷中介机构管理,高标准严把工程建设项目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关,气象联合住建部门出台承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防雷中介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同时,明确防雷中介机构进驻赣州市承接检测项目向属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备要求,主动自觉接受属地气象部门监督检查;对既有住宅小区防雷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定期检测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进行厘清。要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建立防雷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提升防雷安全监管合力,明确相关部门要将防雷安全纳入本部门安全管理体系,列入行业安全年度检查内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通知》内容全面,措施有力,特色鲜明,为全市气象部门加强防雷行业监管提供了抓手,为着力解决赣州市雷电监测预警能力不足、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基础薄弱和防雷中介机构监管困难等问题明确了方向和手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