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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共建创特色 夯实责任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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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开展市直(驻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市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结构松散、流动性大是社会组织的突出特点。抓党建自觉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期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为破解难题,走出一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路子,2020年,赣州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直(驻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市本级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赣市直字〔2020〕8号)文件,把开展市直(驻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市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作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融合共建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工作抓手。

结对共建按照一个市直(驻市)机关单位党组织结对一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原则,共安排84个市直(驻市)机关单位党组织与86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结对共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全落实。一是选派第一书记,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单位向社会组织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每月至少去结对共建党组织指导1次,每月至少与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沟通1次,参加党组织活动,指导协助做好宣传党的政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培养发展党员、收集解决社会组织的困难问题等。结对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结对单位分管领导、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强化经费保障。要求各单位落实不少于3000元的结对工作经费,由第一书记商结对党组织用于党建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到位,为结对共建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在结对共建工作中,根据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形式不同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党建工作质量和实效。对结对共建党组织为单建的,重点指导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建好党支部活动阵地;结对共建党组织为联建的,重点指导开展好“四个一”(每月听取一次业主和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每个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与结对共建“两新”组织党组织联合开展1次“三会一课”等党的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作用,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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