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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全面完成市级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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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至7月上旬,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验收规定,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全市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获得全面通过。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于2018年7月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实施,2019年7月完成项目立项,涉及赣州市15个县(市、区)15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5.66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7.99万亩,村庄整治1.71万亩,地质环境治理0.38万亩,废弃工矿地治理0.44万亩,水土流失治理5.14万亩;项目总投资5.57亿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资金3.96亿元(中央资金2.78亿元),地方投资资金1.61亿元。
从市级竣工验收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建设规模均已完成,中央资金和地方投资资金已按照省下达预算基本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均能转变治理模式,树立了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之路,围绕山上山下同治,以矿山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村庄整治为建设重点,对生态薄弱区域进行重点治理。同时,协同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提升治理修复质量,以点带面,建成了于都县、瑞金市、信丰县村庄整治,寻乌县、宁都县废弃矿山治理、定南县、崇义县水土流失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治理修复示范区,村庄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明显遏制,地质环境和废弃矿山得到明显治理,生态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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