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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邀请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我委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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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委干部职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服务保障和充足动能,3月30日上午,市国资委邀请南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婷律师就《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授课。党委书记、主任高志坚同志主持学习活动,委党委委员、调研员及全委人员参加学习。

钟婷主要从出台的背景及亮点、国有企业的范围、国有资产交易的范围、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机构、法律意见书等8个方面,通过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号令)的对比,结合相关案例和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

期间,大家还现场进行咨询。针对大家提到的问题,钟律师给予专业的解答,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

委党委书记、主任高志坚同志学习会后强调,全体机关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更好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认真思考并努力破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难题,探索改革发展路径,厚植改革发展优势,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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