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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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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旅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美术馆:

    现将《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严格按照《工作指南》明确的原则要求、程序和标准,精准制定本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或备案后实施,确保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做到精准防控、有序开放。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03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经批准允许恢复开放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主要包括文化馆、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客集散中心及其他各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分支机构和服务点)的卫生防护。

二、基本要求

(二)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经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同意或备案恢复开放后,由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印发相应通 知方可对外开放。

(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指导所属文化和旅游公共 服务场所管理单位认真做好疫后开放的卫生防护工作,积极协调 解决卫生防护相关问题,加强卫生防护工作监督检查。

(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恢复 开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在疫情解除前制定恢复开放工作方案, 明确各部门及各个服务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备好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器、消毒设施及消毒水等物资,切实做好疫后恢复开放 准备工作。

(五)恢复开放期间,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单位要 严格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本级文化和旅游行政 部门有关恢复开放的规定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 握相关情况,适时调整开放时间、服务场地和服务内容。

(六)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单位要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认真做好工作人员 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教育和风险防范认知。

三、服务场所运行管理

(七)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服务对象进出扎堆,必要时限制人员进入数量。

(八)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场馆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站, 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对每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测 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九)应当佩戴口罩。恢复开放期间,所有上岗工作人员佩 戴口罩。安排专人提醒服务对象在进入场馆之前佩戴口罩,回家 后注意洗手,拒绝不戴口罩的服务对象进入。

(十)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恢复开放过渡期间,暂停举办 讲座、演出、接待大型团体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应当避 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十一)落实好先消毒后开放要求。必须对全部公共设 施进行消毒后,才能开放。

(十二)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 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 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 按键并快进快出。

(十三)实行错时分桌就餐。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错峰、打包 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 少近距离交谈。

(十四)设置应急区域。可在服务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 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 规定处理。

四、环境卫生要求

(十五)加强通风管理。在保证服务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 于加强疫情期间各类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通知》要 求。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 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 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 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十六)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 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十七)其他卫生要求。确保场所内地面无污水。确保公共 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下水道口应当 定期清洁、除垢、消毒。

五、加强清洁消毒

(十八)服务场所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 定期对恢复开放的大厅、展厅、阅览室、报告厅、会议室、会客 室、食堂、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每个 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 叉污染。

(十九)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服 务台、休息区、服务设备、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 椅座椅、物品存储柜、垃圾桶等),可用含有效氯 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每 天至少在开放前消毒一次,可根据人员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 毒次数。

(二十)卫生间清洁消毒。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 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作用 30 分钟。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二十一)方便服务对象洗手。确保服务场所内洗手设施运 行正常,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 式手消毒设施。

六、工作人员卫生防护

(二十二)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员)在岗时 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服务对象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服务场所 内的重点防护人群,有条件的可配护目镜。

(二十三)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宜保 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二十四)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 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二十五)工作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 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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