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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赣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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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赣州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7月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8月24日向赣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察组组长聂智胜宣读督察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克坚作表态发言,市领导何琦主持会议。会上,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观看赣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专题片。督察组副组长喻子水,督察组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赣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会议,赣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赣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通过视频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赣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赣州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大力推进美丽赣州建设先行先试,市、县两级成立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建立“一办五组”协调推进机制和年度考评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制”和四级“河(湖)长制”。荣获全国首批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表彰。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印发实施《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能源等重点领域碳达峰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点方案,完成崇义、上犹试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

赣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调研督办整改工作,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7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9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166家,立案处罚29家,罚款188万元,立案侦查2件,约谈15人。

督察指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赣州市及各县(市、区)委党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课堂力度不够。定南县为推动项目落户,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作出承诺2022年底前完成园区扩区调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承诺函已成“一纸空文”,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此外,该县还以优化营商环境名义,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案免于处罚。

绿色低碳发展仍有不足。2022年,赣州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能耗降幅列全省末位。2020-2022年,赣州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与工业增加值占比失衡。盛和(全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项目违反我省“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要求,在工业园调区扩区、规划环评以及项目节能审查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赣州市丫山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在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建成并投产。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分离项目年产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规定的淘汰类,赣州市未上报纳入2021年全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清单,落后产能淘汰不严不实。

“美丽赣州”建设存在短板。赣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反弹严重,202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臭氧污染天数上升幅度全省排名第一。2023年春节期间,赣州市放松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市中心城区等地出现重污染天气,被全省通报,2023年第一季度,赣州市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幅度全省最高。宁都县通过修建“遮羞墙”的方式敷衍整改,大量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垃圾围城问题突出。赣州市嘉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崩岗治理名义实施山地林果开发项目,生态破坏严重。赣县水鸡岽省级自然保护区未按批复要求管理,存在侵占保护区问题。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缺位。

工业园区污染防控不系统。龙南市经开区工业园高盐废水未纳管处理问题整改滞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富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还处于建设阶段。章贡区水西工业园工业废水直排问题整改效果不佳,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废水直排整改不到位。南康区部分家具企业未按规范要求收集处理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收集设施设备未全覆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明显。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赣州市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赣州市经开区蟠龙中华汉字主题公园至章水段有多处生活污水直排口,赣虔大道铁路桥下生活污水溢流。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进水浓度长期偏低,一至三期均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污水从白塔污水处理厂周边的五个排口溢流直排。

矿山开采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矿山创建资料造假,长期违规取水,选矿废水超标排放。崇义县高坌长飞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大面积裸露,淋溶水直排。瑞金市驰承新型建材公司违规侵占耕地、林地建设堆土场,矿区扬尘污染严重。上犹县紫阳采石场生态修复效果差,周边矿石加工企业废石料堆放破坏植被,石粉和泥沙随雨水直排。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够严。

非法采砂时有发生。桃江全南信丰接壤段砂场侵占河道岸线,采砂船舶证照不齐且随意停放,废弃采砂船清理不力。2023年2月,全南县建源建材厂以清淤工程名义在社迳乡下江口小组河段盗采砂石。定南县河道管理部门以服务招商企业名义为非法采砂开绿灯,默许定南县铭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禁采区月子河采砂,致使河道及岸线遭破坏。瑞金汇信矿业有限公司未办理河道疏浚、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在红门电站上游河道采砂,在蓝田河形成数公里的黄泥带。

湿地公园违规问题多发。会昌县政府以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代替湿地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会昌县月亮湾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对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江心岛进行旅游开发,破坏湿地功能。赣州蓉江新区滨江公园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江西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有关湿地监管部门查处不及时,整改滞后。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内,留车大桥至东江源大桥段拦河网捕鱼普遍,县城段多处生活污水直排。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够。石城县优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私设软管从废水处理站沉淀池将粪污废水外排,污染周边农田。崇义柯恩农牧有限公司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规范,车间冲洗废水排入扬眉江。安远县版石镇钟采昌生猪养殖场粪污废水直排濂江河。

四是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彻底。

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搬迁滞后。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未全面启动,且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底才停产,搬迁还处于用地申请阶段。

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染管控力度不够。寻乌县留车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部门擅自拆除渗滤液渗漏收集池,放任渗滤液直排留车河。安远县孔田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覆膜不规范,渗滤液渗漏外排附近河流。全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整而未治,部分渗滤液直排桃江,废水呈黄色。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较大。上犹县长青铸造有限公司废旧手套、油漆桶等随意堆放,无危废暂存间和转运台账。兴国华航玻纤有限公司危废间无标识标牌、警示标牌和防渗措施,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未及时处置。于都罗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生产以来未处理污泥,污泥全部露天堆放,更换的滤膜、反渗透滤芯等露天堆放。

督察要求,赣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要全面推进美丽赣州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赣州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赣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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