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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阶梯电价 92.7%的用电户未新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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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71起实行,具体适用范围为江西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月用电量在180度以下,将保持现行电价不变,即0.60/度。阶梯电价方案实行后,该省92.7%的城乡用电户未新增用电负担。

新方案将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电价分档递增。具体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每度0.6元,维持原电价不变;2160-4200度每度0.65元,增幅为每度0.05元;4200度以上每度0.9元,增幅为每度0.3元。今后,居民用户累计电量达到年度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现阶梯加价。用电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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