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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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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大局,以宣传贯彻新条例为中心,按照“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的总体要求,针对社会公众、行业管理部门、无线电用频单位或个人、党政机关四个宣传重点群体,按照“主题鲜明、对象准确、形式得当、效果突出”的思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全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宣传体系,着力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影响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月活动,普及无线电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全社会无线电管理认知和依法用频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效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赣州市2018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李国根
副组长: 胡益禄
成 员: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主任、邓晓、袁忠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胡益禄兼任,成员:邓晓、袁忠良、曾飞、练胜、王伟、刘险峰。
四、宣传重点
(一)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重点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亮点、重要意义、释义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两院关于无线电管理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二)提升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无线电管理机构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情况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
(三)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助力网络强省、制造强省等战略实施,促进我省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和各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日常行政执法、干扰查处,打击“黑广播”“伪基站”、卫星电视干扰器、调频广播非法设台等工作,以及保障航空、铁路、地铁、水上等专用频率使用安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等工作。
(五)无线电管理典型人物、事迹,重点讲述深入群众开展服务和监测、行政执法、干扰查处和在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以及长年默默坚守、奉献在基层一线的典型人物、事迹,展现无线电管理队伍风采,树立电波卫士良好形象。  
(六)无线电科普知识和无线电管理知识。
五、宣传月活动主要工作及分工
(一)市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
1.筹划、组织、协调宣传月工作。负责在市政中心附近、赣州电信营业厅、市移动公司办公大楼、市联通公司大门设设置彩虹门、悬挂条幅和咨询日活动场地及短信内容的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在市中心城区南门口西园咨询日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在公交车站台或出租车投放宣传广告。
3.在市政府网站、赣州电视台、《赣州晚报》等媒体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情况。
4.组织召开市直及驻市主要设台站单位用户座谈会
5.编制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简报。收集通报总结宣传活动情况。
(二)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协助做好宣传月活动广播电视的宣传,相关设台单位做好配合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三)各县(市、区)无线电协管办负责本地的宣传月活动,利用省无线电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无线电管理宣传展板、易拉宝在城区中心地域进行宣传,在当地悬挂条幅或设置彩虹门。具备条件的也可组织电信运营商在当地城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
(四)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宣传短信和县(市、区)主要营业厅彩虹门、条幅宣传(可用飞字广告代替条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各设区市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应不少于一次。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加大无线电科普知识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无线电内容的宣传力度,兼顾本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趣味性,注重实效。
(三)认真审查,注意保密。要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审查,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活动月的所有宣传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范围内的内容,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经验,收集整理相关宣传资料,为年度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考评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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