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全市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情况的公示
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等规定,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等场所,其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重要单位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赣州市气象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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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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