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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后交通工程项目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市站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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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和省厅领导关于赣州市宁都县“2.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市站监督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扫雷”行动及消除安全隐患的“清零”行动的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时间:
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日。
2、督查人员安排:
第一组:组长:张根生成员:熊婷、尹晓斌、王家安
督查范围:(兴国、于都、宁都、石城、会昌、瑞金)
车辆:赣BJ0178
第二组:组长:蔡琦成员:李清凉、刘忠发、毛强
督查范围:(章贡区、经开区、赣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
车辆:赣B5S673
第三组:组长:陈方林成员:胡春华、陈丹、胡亮
督查范围:(安远、寻乌、龙南、全南、定南、信丰)
车辆:赣BF9108
3、督查内容:
1)在建项目复工时间、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警示、警告牌等(深基坑、
高空作业、隧道施工、桥梁施工、临水临崖路段等)。
3)安全用电、用火(生活区--经理部、住房等)、(生产区—、
拌合场、控制场等)。
4)复工前安全技术要求(会议、培训、技术交底等)。
4、纪律要求:
各督查人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做好督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赣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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