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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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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发改社会字〔2021183


赣州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市医政字〔20216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21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50件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21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2号)、原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土地证》(编号:赣市章国用(2010)第A3010091、赣市章国用(2010)第A3010092号)、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打造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同意建设赣州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700-84-01-051165),并原则上同意《赣州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由市城投集团提供土地使用权支持,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市人民医院院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573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8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整合医学中心大楼以及附属和配套设施,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信息化、绿化等工程及医疗设备采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五、请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012号)文件要求落实装配式建筑,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人防工程。

六、请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九、请按照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要求,每月月底前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更新完善项目信息。

十、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在项目开工后1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申报项目统计入库。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617

抄送: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赣州城投集团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6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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