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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城区工商业用气顺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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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136号


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非居民天然气采购成本顺价的请示》(深燃赣202111号)收悉。鉴于2020年入冬以来,供气上游价格上涨,加上合同气量不足部分通过采购高价LNG(液化天然气)补充,导致购销价格矛盾突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成本核实,并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包括赣县区和南康区)工商业用气顺价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61日起至2022530日止,中心城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02/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主动做好调价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安全运行。

三、严禁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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