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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赣州市十大体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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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十大体系”建设机构职能设置与调整的通知》(赣市字〔2005〕55号)精神,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赣州市“十大体系”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咨询研究。 (二)承担市实施十大体系综和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十大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调度、督促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规制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工作。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信息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动态分析和前景预测,为制定全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研究发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调研机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全市性重大战略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五)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综合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重要讲话。 (六)负责政府机关刊物的编发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十大体系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正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参与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负责经济与社会生活中重大情况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编发政府机关刊物和内部刊物;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市十大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协调。 (二)调研科 负责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全市重大经济政策问题的调研协调工作;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组织调查研究;负责“十大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 (三)督查科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十大体系建设工作督查与考核考评;负责对全市十大体系政策文件落实、物质载体建设、新组建和职能调整机构运作和进园区、进市场、进城乡社区等工作情况的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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