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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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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4〕3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员在外省工作,且其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考核认定学历资历等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字〔2013〕30号),具体以下几点: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最低学历要求,高校(教学)、高职(教学)、中职(教学)、党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最低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二)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三)申报人员在外省参保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不能关联社保参保信息的,需自行上传相关社保参保材料。省外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申报人员应缴纳省外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否则不得申报。

(四)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已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考核认定;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不组织考核认定。

(六)申报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第一批为2024年6月30日,第二批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

(七)如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要求与《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字〔2013〕30号)不符的,以最新的为准。

2、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要扫描或拍摄原件上传;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需在申报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其它”栏上传相关工作佐证材料。

3、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条件诚信申报,职称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将永久保存,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推荐报送前,我中心将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申报时间

今年五月和十一月分两批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网上第一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6日,第二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20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方法步骤

1、申报方式。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申报人员、经办部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权限逐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职称申报认定过程。认定范围按照《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执行。认定通过人员通过“江西人社”APP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2、创建账户。申报人员须向我中心提交创建个人账户申请书(注:电子邮箱正文编辑,基本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申请的职称类别等信息)、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注:扫描jpg格式添加至附件)电子版材料,并发送至gzrcjlzx@163.com,帐户创建情况我中心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申报人。

3、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原则上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不再补充材料。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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