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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库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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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创业专家队伍,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创业指导,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研究,决定建立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创业指导专家库人选面向社会,包括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创业服务机构等具备丰富创业实践经验或创业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65周岁以内,具备承担专家履职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丰富创业实践经验或创业指导能力,自愿从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5.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及法规,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6.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事项工作,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在以往专业事项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直接入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备案入库:

1.国家级创业培训师或取得创业领域相关国家级资格证书的人员;

2.在历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获得国赛、省赛、市赛荣誉的创业培训讲师;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4.职业(技工)院校中从事创业指导并获得相关专业职称或技能等级的教师。

(三)申请审核入库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1.有成功创业经历(创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稳定利润增长),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

2.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3.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

4.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团队中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的专业人员;

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

6.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或从事创业服务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服务对象及原则

以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城乡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创业主体经营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专家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愿服务与被服务的基础上,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法规、个人专业知识及经验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建议,意见仅供服务对象参考,不对项目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各类创业活动创业项目评选推荐选拔有关工作的评估、考察、评审等工作;

(二)参与人社部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中的核查、评审等工作;

(三)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四)参与研究、开发、完善相关特色创业培训课程、创业竞赛技术文件、评价标准、题库开发等工作;

(五)参与人社部门创新创业工作相关调研、规划,提供意见、建议;

(六)参与培训授课、知识讲座等活动,传授创业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七)完成人社部门委托的其他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五、征集方式及程序

我市创业指导专家库建设包括“个人申请、初审推荐、复核审批、结果公示、入库聘用、动态管理”六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人员填写《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入库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其他申请人员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入库推荐表》,并附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具备专家能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二)初审推荐

1.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市属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其他单位向属地人社部门申报;无固定单位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申报。

2.申请直接入库的人员所报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直接入库备案;其他人员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后确定是否推荐,各地推荐名单确定后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三)复核审批

由市人社局根据“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对推荐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审批,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结果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赣州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入库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纳入创业指导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六)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人员调整,以保证权威性、广泛性和公正性。定期进行专家库征集补选工作,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复审工作,入选的专家聘期为3年,到期本人申请后可以续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退出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库处理:

1.一年内累计3次无故不接受赣州市人社部门安排的创业服务任务的;

2.以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名义从事与市人社部门安排的创业任务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提供创业服务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不能公平公正履行职责的;

4.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重大投诉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

6.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创业服务的。

六、征集截止时间

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请在11月30日前提交材料,其他人员征集时间自通知印发时间起至12月20日结束。

七、其他要求

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库是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创业指导服务,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的条件,审查确认人选资质相关佐证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园华;

联系电话:0797-8084983;

邮箱地址:gzscypyk@163.com。

附件:

1.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入库申请表

2.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入库推荐表

3.赣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

附件


供稿部门:市就业中心

编校:刘园华

审核:俞晋辉

监制: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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