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协调小组编印 2018年6月29日
【领导活动】
●6月29日,市政府副市长、市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何福洲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工作。
【工作交办】
●6月29日,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转办件15件,涉及11个县(区)。
【经验交流】
●上犹县突出严、准、实扎实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力传导突出“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党政联席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部署配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坚决落实督察组交办的工作。协调联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注重举一反三,问题排查突出“准”。借助环保督察“回头看”的“东风”,不遮丑、不回避、不放大,针对督察组在其他县指出的问题,上犹县认真对照,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针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个排查、逐个研究、逐个分析,真正找准问题实质、找准问题关键、找准突破方向,做到“诊断精准、处方精准”。三是严控质量标准,整改成效突出“实”。坚持“四个绝不放过”原则,确保问题全面、协调、稳步、有效推进。接到转办信访件后,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对已调查核实的信访件,在政府网对处理情况进行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对满意率低的进行“回炉”,确保整改实效。
●兴国县强化六项举措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长为组长的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现场配合、宣传报道、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督查问责6个工作小组,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是强化部署调度。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现场督查调度环保相关问题13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环保信访件整改工作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度2次和6次。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均在第一时间带队前往现场核实处置交办问题,并牵头相关部门当天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交办问题按期办结到位。三是强化跟踪督办。截至6月25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共对8批次信访件下达信访件办理督办函10份,下达信访件边督边改督办函8份,要求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赴现场逐个问题调查核实处理,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履行行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防共治的工作合力。五是强化工作机制。对于信访件的办理处置,建立了即收转办、跟踪督办、行业主办、现场调度、措施管理、整改验收、办结销号等一整套工作机制,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县、乡两级分别召开了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强化了行动自觉。向市协调联络组报送工作简讯23篇,并在县级媒体加强宣传,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整改工作氛围。
【边督边改】
案例十五:全南县金龙镇增坊村颜坑水库旁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金龙镇增坊村颜坑组内的颜坑水库旁的一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水库中,污染水库。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九批[环督(赣)转〔2018〕4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190025],由全南县委、全南县政府承办,6月20日收到,6月2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无具体诉求。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该养猪场系金龙镇增坊村村民黄荣辉和黄文锋共同所有,建于2008年,栏舍面积约3000平方米,位于全南县金龙镇增坊村严坑水库旁,属可养区。目前,该养猪场存栏92头母猪,700多头肉猪(部分仔猪),配备了沼气池、氧化塘等环保设施,但存在超负荷运行的问题。
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21日上午,全南县政府召集县农粮局、环保局、水利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金龙镇政府等单位深入该养猪场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严坑水库存水量约90万立方米,远离村民聚居点。该养猪场所在地为可养区,配有沼气池、氧化塘等环保设施,实行了雨污分流,未将污水直接排入水库,但该猪场养殖户于今年1月份引进了64只母猪,猪场环保设施没有及时升级改造,环保设施超负荷运行,导致下雨期间部分氧化塘污水流入水库,影响水质。因此,投诉人反映“污水直接排入水库中”问题部分属实。对此,全南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养殖场实施关停拆除。
六、存在问题
该养猪场环保设施超负荷运行,下雨期间部分氧化塘污水直接排入严坑水库,影响水质。
七、处理整改情况
对该养猪场实施关停拆除。
八、问题解决情况
县农粮局、环保局及金龙镇政府正在督促养殖户对该猪场存栏的母猪、肉猪进行处理和转移,确保7月5日前完成空栏,待完成空栏后,立即彻底拆除该养猪场。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6月26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调查处理情况和整改结果。
报:省协调联络组;炳军、文明。 发:市协调联络组副组长、各小组组长;各县(市、区)协调联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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