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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01 09:54来源:市教育局字号:

  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份,全省 202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等涉及高中和高校学生的考试将陆续举行。为全面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2.不得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或聘请学生散发招生宣传材料。

3.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考试结果。

4.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5.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价格欺诈,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6.不得发布诸如“押中试题”等有关试题试卷言论。

7.不得超经营范围,违规开展咨询服务。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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