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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赣信办字[2007]1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全省政府网站评比考核内容。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通“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开通活动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重点领域的百项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服务、在线申请和结果反馈。 二、活动要求。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药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分工表》(见附表)的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所负责的有关服务事项信息,并按照《分工表》上的条目编号,以电子版形式于9月30日前报市信息化办网站编辑科,由市信息化办负责制作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有关单位政府网站,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开通本地和本单位的服务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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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流程
1、提出申请
要求: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2、受理(不受理)
要求:仲裁申请提出之日起7日内作出
3、通知开庭
要求:开庭前四日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4、开庭受理(裁决或调解)
5、制作裁决或调解书并送达
要求:庭审结束后7日内
6、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公地址:市政中心1842号室
电话:839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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