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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工作办事程序
职业介绍工作办事程序
一、单位用工
持相关证件(提供用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用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招工代理人证明书壹份;招工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壹份;用工单位盖有行政印章的招聘简章)
→填写用工登记表 → 发布信息 → 推荐介绍 → 跟踪服务 → 就业管理。
二、个人求职
出示有效证件(本人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一寸证件照一张)
→ 填写求职登记表 → 查看招聘信息→ 为求职人员开具介绍信或面试通知单 → 跟踪反馈→ 就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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