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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赣信办字[2007]1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全省政府网站评比考核内容。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通“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开通活动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重点领域的百项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服务、在线申请和结果反馈。 二、活动要求。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药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分工表》(见附表)的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所负责的有关服务事项信息,并按照《分工表》上的条目编号,以电子版形式于9月30日前报市信息化办网站编辑科,由市信息化办负责制作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有关单位政府网站,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开通本地和本单位的服务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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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服务企业、商贸型的认定程序
新办服务企业、商贸型的认定程序
一、认定承办部门 章贡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企业认定需报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程务登记证副本;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7、支付企业职工的工资表;
8、劳动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认定办法 1、核查企业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达到30%。 2、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区劳动就业局核发《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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