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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赣信办字[2007]1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全省政府网站评比考核内容。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通“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开通活动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重点领域的百项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服务、在线申请和结果反馈。 二、活动要求。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药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分工表》(见附表)的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所负责的有关服务事项信息,并按照《分工表》上的条目编号,以电子版形式于9月30日前报市信息化办网站编辑科,由市信息化办负责制作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有关单位政府网站,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开通本地和本单位的服务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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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根据赣府发[2006]28号)文件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第21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2004年8月公布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予以公布,执行时间从公布之日起。
一、一类区域480元/月
章贡区。
二、二类区域450元/月
南康市、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
三、三类区域420元/月
寻乌县、安远县、全南县、定南县、石城县、上犹县。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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