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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赣信办字[2007]1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全省政府网站评比考核内容。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通“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开通活动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重点领域的百项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服务、在线申请和结果反馈。
   二、活动要求。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药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分工表》(见附表)的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所负责的有关服务事项信息,并按照《分工表》上的条目编号,以电子版形式于9月30日前报市信息化办网站编辑科,由市信息化办负责制作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有关单位政府网站,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开通本地和本单位的服务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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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图书馆读者办证、借阅须知

赣州市图书馆读者办证、借阅须知 

办证须知:

    借书证分为普通借书证、临时借书证、儿童借书证和家庭借书证四种,在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办理。

普通借书证:

    押金30元,每年损耗费20元。

临时借书证:

    押金50元,损耗费6元。

儿童借书证:

    押金20元,每年损耗费20元。

家庭借书证:

    押金200元,每年损耗费80元。

办证请备:身份证,一寸近照一张。

退证请备:借书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缺一恕不办理。

借阅须知:

    期刊阅览室借阅须知:

    1、本室凭本馆借书证进入。

    2、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穿背心和拖鞋者谢绝入内。

    3、读者在室内阅览,每次限拿一份期刊,并原位归还。

    4、读者阅览有复印要求,请告知工作人员,交一定押金或身份证方可拿出室外,在本馆复印室复印。

    5、期刊阅览期间,如发现读者随意剪、撕期刊者,按期刊2倍赔偿。

    6、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瓜皮果壳,手机、呼机处于静音状态。

图书阅览室借阅须知:

    1、本室凭本馆借书证进入。

    2、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穿背心和拖鞋者谢绝入内。

    3、本室图书读者可自行选择,阅毕请放在指定的还书位置,由工作人员上架,以免放错位置,影响他人借阅。

    4、读者阅览有复印要求,请告知工作人员,交一定押金或身份证方可拿出室外,在本馆复印室复印。

    5、期刊阅览期间,如发现读者随意剪、撕图书者,按图书2-10倍赔偿。

    6、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瓜皮果壳,手机、呼机处于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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